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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左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
时 间: 2016-01-21        来 源: 新巴尔虎左旗编办

  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旗编办)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委的工作机构,又是政府的工作机构,列机构序列。 

  二、编办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对委、政府和编委负责。主任外出时,可指定一名副主任临时主持工作。  

  三、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工作,对分管科室负有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一般业务事项有权做出决定。凡属重大事项,应请示主任或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四、长是本第一责任人,主持本股室各项工作并对办分管主任和主任负责。  

  五、旗编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各股室及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凡各苏木镇直机关、事业单位报来的业务性请示、报告等,相关股室办理要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理意见,经分管主任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属编办职责范围的由主任签发行文,需提交编委会议研究的,准备好相关材料适时提交。  

  六、旗编办实行重点工作责任制,每月、半年、全年要有工作安排,制订重点工作推进表,明确规定工作内容、承办人、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每半年有工作小结,全年有工作总结。每月召重点工作调度会,通报上月有关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本月工作。  

  七、每半年、年度的工作总结和安排,重要工作的部署、落实及完成情况,要报告委、政府和编委。凡超过本人或股室职权范围的问题、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办领导请示报告。请示时应讲明情况并提出本人或本股室的初步意见。  

  八、凡参加上级编办和委、政府的会议及其它相关会议、外出调研等人员,回来后均要形成贯彻落实意见或调研报告,并在有关会议上汇报或在一定范围内传阅。  

  九、各股室和全体工作人员,既要明确分工,又要通力合作。各股室之间要加强横向联系,交流情况、交换意见。  

  十、办领导、股长要各负其责,发挥表率作用,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干部职工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关心爱护干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