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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左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时 间: 2016-01-21        来 源: 新巴尔虎左旗编办

    党风廉政建工作由主任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支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支部书记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在其职责岗位上,同时肩负抓机构编制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具体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

  一、坚持从严管理机构编制,依法管理机构编制,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和动向,研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三、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执行上级党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对自己,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负责。 

  四、坚持和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能力,切实解决好执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联系群众等方面的问题。 

  五、杜绝机关不良风气和行业不正之风,按照文明服务、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 

  六、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信访、办案工作支持力度。 

  七、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对执法、行政行为的内部监督和管理,保证政令统一和畅通。 

  八、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规定,防止和纠正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九、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拒腐能力。 

  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总结、表彰,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十一、对违纪人员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