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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左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机关纪律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遵守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坚决执行上级决议,牢固树立全局观念、集体意识,做到个人服从组织、科室日常工作服从全办工作。 

  三、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做到首问必答、负责到底。 

  四、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不拖拉,不推诿扯皮,不马虎应付,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五、凡参加会议或办理专项事务人员,在事后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 

  六、严禁机关干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严格执行机关考勤,杜绝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七、严禁工作时间串岗、闲聊,不得利用电脑或手机等网络设备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更不得网上聊天、聊微信、刷微博、看电影、打游戏、网上购物、炒股票等。 

  八、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室睡觉、争吵等举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九、严禁在工作时间钓鱼、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等。严禁任何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玩纸牌等。 

  十、严禁无故缺席各种会议、活动或安排他人替代。 

  十一、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饮含酒精的饮料(正常公务接待除外),禁止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酗酒。 

  十二、严禁在工作时间出入歌厅、桑拿浴、足疗馆、按摩房、会所等娱乐场所。 

  十三、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