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网站专栏、微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把《条例》作为编办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学习活动、及全旗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班等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广泛宣传,强化各单位和部门机构编制“法规”意识,营造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强化对部门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及“三定”方案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员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杜绝违规设置机构、超编进人、吃空饷、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情况发生。对实时监督核查出的在编不在岗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开除公职、死亡等未及时办理减编手续的人员进行督促办理,严格控制编外用人,从严规范适用岗位及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三是强化联合督察。结合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实际,主动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相互配合—联合督察的常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共同推动“用编核准—人事管理—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管理流程的完善,凝聚督察合力,形成机构编制联合督察检查常态化。
四是强化干部培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准确把握贯穿《条例》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熟悉掌握机构编制工作权限、程序和要求。引领机关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激发全办人员立足自身岗位,勇于自我突破,推动机构编制水平的提升,实现机构编制工作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