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左旗委编办“四个强化”提升机构编制保障水平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管理机构编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新左旗委编办四个加强提升机构编制保障水平,为各项机构编制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网站专栏、微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把《条例》作为编办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学习活动、及全旗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班等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广泛宣传,强化各单位和部门机构编制法规意识,营造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强化对部门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及三定方案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员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杜绝违规设置机构、超编进人、吃空饷、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情况发生。对实时监督核查出的在编不在岗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开除公职、死亡等未及时办理减编手续的人员进行督促办理,严格控制编外用人,从严规范适用岗位及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三是强化联合督察。结合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实际,主动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相互配合联合督察的常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共同推动用编核准人事管理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管理流程的完善,凝聚督察合力,形成机构编制联合督察检查常态化。

四是强化干部培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准确把握贯穿《条例》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熟悉掌握机构编制工作权限、程序和要求。引领机关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激发全办人员立足自身岗位,勇于自我突破,推动机构编制水平的提升,实现机构编制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郭世刚          撰稿人:敖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