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林草生态执法体系建设,提升林草执法效能,新左旗委编办聚焦主责主业,以“1+7+76+N”(“1”是增设一支林草行政执法中队,“7”是理顺7个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76”是调度76支督查检查巡护工作队,“N”是调动N个基层群体)的模式,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有效加强林草行政执法工作力量。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筑牢执法根基。在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增设内设机构林草执法中队,专门负责权限范围内林草领域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新巴尔虎左旗关于林草执法中队运行管理的政策口径》,从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林草执法中队运行机制。在苏木镇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加挂林草工作站牌子,明确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林草领域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等职能,按照编制配备要求,明确各苏木镇林草工作人员编制,进一步压实林草工作责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是整合执法力量,强化监管网络。为强化对基层执法的统一领导,深度整合人员力量,将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长纳入旗自然资源局(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班子,苏木镇派出所所长挂职任苏木镇政府副职、派出所副所长挂职任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加强苏木镇党政班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公安队伍执法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强化执法力量,构建旗、苏木镇、嘎查三级执法监督管控防护体系,形成一套上下贯通、配合有力,高效监管的运行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林草行政执法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共治格局。聚焦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落实,破坏野生植物、毁林毁草等违法行为,以督查、检查与日常巡护发现问题为导向,建立基层管护、苏木镇检查执法、旗级督查的三级监管体系。相关行政部门与公检法机关开展联合巡查、线索移送、信息互通、联席会商工作,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提前介入等执法联勤联动机制,提升对违法行为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完善草畜平衡与禁牧休牧监管体系,从根本上保护草原林地生态。
审核人:王俊荣 撰稿人:李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