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编办主任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为切入点,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创建各项指标项目,多次召开办务会专题研究,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部署编办普法和依法治办工作。坚持机构编制法定化与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强化学习保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重点围绕请示备案、实名制管理等方面,研究一系列制度措施;严格执行旗委编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构编制审批规则,按权限和程序及时请示报告,以机构编制法定化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审稿人:包银湖 撰稿人:敖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