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和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7〕58号)文件精神,依据呼伦贝尔市编办《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呼机编办发〔2017〕76号),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24年6月,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照3%的比例在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新巴尔虎左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新巴尔虎左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新巴尔虎左旗阿尔山林场3家事业单位,于6月27日至28日进行了实地核查。
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
新巴尔虎左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
抽查人员 |
张馨、那木罕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4年6月27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发现问题:无 处理意见:无 |
备注 |
|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
新巴尔虎左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
抽查人员 |
张馨、那木罕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4年6月27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发现问题:无 处理意见:无 |
备注 |
无 |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
新巴尔虎左旗阿尔山林场 |
抽查人员 |
张馨、那木罕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4年6月28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不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发现问题:缺少变更登记相关材料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