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细化标准,做好“事前”谋划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实地抽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抽查范围、内容及流程,将检查内容细化为10项具体内容,要求被抽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依托中央编办网上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照8%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事业单位作为抽查对象,点对点下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二是规范流程,严格“事中”执行
通过实地查看办公场所、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被抽查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和运行状态,重点围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是否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开办资金数额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是否妥善保管、是否存在擅自加挂牌子行为、住所登记信息是否真实等事项以及近三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内容进行全面细致检查。严格依据核查程序,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核查过程严格规范,检查结果公开、透明、有效。
三是突出整改,加强“事后”监管
针对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核查结果,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各类问题进行分类指导,能当场整改的问题,要求即查即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整改意见书,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并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共同督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其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同时,及时公示抽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意识,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撰稿人:李敏娜 二级审核:孙宏吉 三级审核:刘秋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