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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安全防火防盗制度
时 间: 2014-12-30        来 源: 扎兰屯市编办
    为切实做好编办机关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预防机关内部各类案件的发生,杜绝安全隐患,保证机关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安全防火知识,使每个干部职工树立安全防火意识,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二)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管理,各股(室)不得滥拉电源和使用电热设备。要节约用电,照明、办公用电设备做到用则开、不用则关。下班后要认真检查,关掉灯、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传真机等照明和办公用电设备,拔掉电源插头。

(三)办公室内吸烟要做到“三不落地”;烟缸内要加水。

二、防盗工作

(一)加强防范设施建设,确保办公室的安全。

(二)财会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金库储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支票和有价证券等要放在金库内并使用密码锁。

(三)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

(四)机关办公室内不准留宿。

(五)工作时间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下班后,要把文件妥善保管,秘件要存入保险柜,以防被窃。非工作时间不得把非办内人员带入办公室。

(六)节假日放假期间办公室门要加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