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

(一)综合股(改革和法制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机关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和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旗委编办承担的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工作。研究提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工作。

(二)机构编制管理股。研究拟订全旗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研究提出党政群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方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事业单位“五定”规定。审核党政群机关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调整事项;审核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分类类别等调整事项。研究提出旗直部门、乡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和调整意见。提出全旗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苏木乡镇科级领导职数核定和调整意见。审核股级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事项。

(三)监督检查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全旗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检举和投诉,“12310”举报电话管理及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管理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职数和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负责全旗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和人员列编注册审核工作。负责全旗机构编制日常监控和统计工作。负责全旗党政群机关考录、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全旗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负责全旗科级领导职数使用预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组织实施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维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全旗事业单位和上级委托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全旗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等工作。

 

设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